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军区下达的征兵任务分配计划,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征兵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8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晓飞 彭希林
副组长:陆步诗 曾阳素 袁 曦 李金成 王 刚 张治春 向文江(常务) 赵敏丽
成 员:易江波 贺金莲 莫飞平 夏世忠 屈元雨 谢 恒 袁文华 彭跃社 刘谋红 唐 跃 何泽民 刘长征 蒋青桃 陈正贤
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办公室设学校二办公楼112室,负责征兵工作日常事务。站长:夏世忠(兼);成员:刘长征 袁显忠(征兵工作咨询电话:13973917376)。根据征兵工作需要设纪检组、政治考核组、宣传组、体检组、后勤组。
纪 检 组:贺金莲
政治考核组:刘谋红 陈正贤 各二级学院副书记
宣 传 组:莫飞平 屈元雨 唐 跃
体 检 组:何泽民 各二级学院武装专干
后 勤 组:彭跃社 蒋青桃
各二级学院要在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发动,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相关政策咨询、报名、资料上报、政治考核、预定新兵、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确保我校征兵工作有序推进。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
按照2014年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条件
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执行。身高:男性1.60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cm]公斤);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五、年龄要求
在校男生22周岁内,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女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年龄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六、宣传发动和报名、体检、政审、定兵
(一)宣传发动:5月2日—5月27日(5月2日—5月8日为政策咨询周)。
(二)报名、体检、预定兵、政治考核、定兵
1.义务兵
(1)5月2日-5月27日:适龄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要求学生将网上打印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进行现场确认;各二级学院于5月27日将《2018年邵阳学院学生征兵报名汇总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学生上交的三个表交至二办公楼112室袁显忠老师处,《2018年邵阳学院学生征兵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gcttj@163.com。
(2)5月28日—5月31日,组织已参加网上应征报名的学生进行初审初检。
(3)6月1日—6月20日,确定预定兵对象,发放预定兵通知书。
(4)8月21日—8月22日,组织预定兵对象参加特检。
(5)8月23日—9月5日,政治考核、正式定兵。
(6)9月6—9月30日,交接起运。
(7)女兵报名时间待定。
2.士官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七、经费保障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征兵工作所需的宣传、交通、政治考核走访、新兵欢送、部队慰问等费用开支等由学校负责解决,其他费用由大祥区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
八、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落实。今年,高校大学生征兵任务计划单列,由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直接下达给各高校,我们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直接向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任务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
2.群策群力,深入宣传发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把传统宣传平台与新媒体宣传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的应征入伍氛围,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征兵入伍政策:
(1)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校园网、广播和QQ群进行覆盖式宣传。
(2)利用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和主题班会进行精准式宣传。
(3)利用大祥区人民武装部、驻地现役大学生士官、邵阳学院国防教育实践营和退伍复学学生开展专场宣讲(咨询)会,进行面对面宣传。
(4)利用现有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对符合条件和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宣传。
(二)工作纪律
1.在整个征兵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八不准”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廉洁征兵若干规定》、《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2.不准接受应征学生的送礼宴请,不准索贿行贿,不准拉关系走后门。
3.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制度,不得进行“暗箱操作”。对正式定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13973551059、0739—5431781,由学校监察室负责接待来访和举报。
九、应征入伍学生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
邵阳学院2018年应征入伍的学生,除享受国家和湖南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1.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1)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资助,毕业生学校另外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交通补助。
(2)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在体检、政审、定兵、起运期间,学校和大祥区人武部在交通费、误餐费和住宿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
(3)退役复学学生在部队表现优秀,符合毕业条件,毕业时授予“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推荐为“湖南省优秀毕业生”。
(4)退役复学学生在部队表现优秀,获得的荣誉作为在学生干部培养选拔、推优入党等方面的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四会教练员”集训考核合格后优先选聘学生军训教官。
2.给予学业支持
(1)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录取新生和大一学生退役后复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时不受转入专业比例限制。在部队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士兵”等荣誉的,成绩可适当放宽。
(2)升学加分。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录取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邵阳学院,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初试)攻读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考邵阳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同时,我校招生计划录满以后,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可以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4)专科在校生(含录取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不参加毕业实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毕业。翌年毕业的专科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且考核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方可毕业。医学类专业考取职业资格证,需医院实习经历,可申请参加毕业实习。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免修相关课程。在校学生(含录取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6)学业帮扶。帮助退役复学学生克服学业上的困难,安排学生或者老师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建立“一帮一”或者“多帮一”的帮扶机制。
3.全程关爱应征入伍学生
(1)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复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为应征入伍学生集中办理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加强与服役学生的沟通交流,适时到部队看望慰问应征入伍学生。
(2)对应征入伍学生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应征入伍学生家庭经济、部队表现、学业成绩等基本情况;建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之家”,鼓励退役学生在思想引领、价值塑造、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3)退役就业服务。我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我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学校的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附件:
1.邵阳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征兵任务分配表
2.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3.2018年邵阳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征兵报名表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邵阳学院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邵阳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征兵任务分配表
|
二级学院
|
参加体检人数
|
入伍人数
|
|
总征集数
|
毕业生入伍人数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
|
3
|
1
|
|
政法学院
|
5
|
2
|
|
|
体育学院
|
15
|
5
|
1
|
|
文学院
|
6
|
2
|
|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
|
音乐舞蹈学院
|
9
|
3
|
1
|
|
艺术设计学院
|
13
|
4
|
1
|
|
理学院
|
10
|
3
|
1
|
|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
14
|
4
|
1
|
|
城乡建设学院
|
25
|
8
|
2
|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35
|
12
|
2
|
|
信息工程学院
|
23
|
8
|
2
|
|
电气工程学院
|
22
|
7
|
1
|
|
会计学院
|
5
|
2
|
|
|
国际学院
|
10
|
3
|
1
|
|
医学院
|
25
|
8
|
2
|
|
护理学院
|
3
|
1
|
|
|
药学院
|
2
|
1
|
|
|
医学检验学院
|
2
|
1
|
|
|
总计
|
235
|
78
|
16
|
说明:1、入伍人数是指应征地为邵阳学院的征集人数;
2、2018级新生应征入伍人数、直招士官和户籍地应征入伍人数不纳入任务范畴。
附件2
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一、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录取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录取新生),退役后复学的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招考升学
1、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录取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其,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3、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在校生(含录取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录取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 ,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湖南省录取比例为50%。
6、政法干警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拿出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比例。
7、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8、报考军校。大学生入伍后表现良好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可参加部队军校考试。
四、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录取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五、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家属享受优待金。从今年起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为每户每年12000元以上,应征地为邵阳学院的学生家属优待金统一为14000元/年。
八、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在新兵入伍时发放到位。
九、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十、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